男女朋友分手后赠与的礼物还吗
时间:2025-03-27|栏目:临海律师|
礼物在分手后原则上不能要求返还,其属于赠与行为,但是如果其赠与的礼物不属于特殊节日或者具有特殊意义的,礼物价值数额较大时,给对方造成生活困难的,可以在分手后请求返还。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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