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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后,是否可以取回?

时间:2025-01-28|栏目:临海律师|
监视居住期间不违反规定可以用身份证办理手续。监视居住期间(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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